张某、程某诉称,2015年6月24日12时左右,接到
幼儿园电话,称孩子在
幼儿园内被开水烫伤,并被送往北京积水潭医院救治。家长询问
幼儿园 得知,事发当日午休时,就在孩子们脱了鞋袜准备上床睡觉时,放在屋里的保温桶倒地,开水流出将孩子烫伤。张某、程某称,
幼儿园负责人费先生虽然当众承诺负 责到底,并去家中探病,但并未支付孩子及其监护人的实际经济损失。为此,张某、程某曾多次找费先生协商赔偿事宜,均遭拒绝,警方介入调解也无果。张某、程 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
幼儿园负责人赔偿共计545万余元。据了解,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。